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偵辦基市環保局任用田姓技工,因條件不符,卻登載不實案,全案昨天偵結,檢察官認為局長賴煥紘、清潔隊長潘家齊等人在甄選相關簽文、評分表等公文書上,涉嫌登載不實,共同製作不實在職證明,依偽造文書等罪把七人提起公訴。局長賴煥紘獲悉後,他聲明表示,對此深表遺憾,他自己坦坦蕩蕩,絕無不法,絕對會捍衛名譽,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雨青指出,依據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職工工作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僱用之技工需具有「持有技術士執照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國中畢業,並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實務經驗,持有證明文件」。
謝雨青指出,據法務部廉政署蒐獲情資顯示,不具汽車修護執照、學歷、工作經驗的田姓男子,卻經基市環保局在去年五月三十日甄選錄取。全案經報請檢察官唐道發指揮偵辦,發現局長賴煥紘等七人,涉嫌為讓田男形式上符合汽車修護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的技工甄選條件,委請熟識的車廠,開立田男擔任汽車修護工的不實在職證明,用以應考。
檢察官起訴書中指出,賴煥紘局長屬意錄用田男,同時知悉他的在職證明是偽開,與知情的清潔隊長潘家齊在甄選相關簽文上,不實登載田男符合技工甄選條件內容,由擔任甄選委員的潘家齊評選田男為第一名,綜合評選結果予以錄取。
基隆地檢署全案偵結,分別起訴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局長賴煥紘、清潔隊長潘家齊及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的田姓男等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