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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原產地標示 加強夜市宣導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明年將上路,為讓夜市攤商了解並落實標示,台南市市場處十日邀請市府衛生局及中央畜產會舉辦宣導,向夜市管理單位解說標示規定,與台灣豬證明標章申請方式,以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
市長黃偉哲表示,食品安全攸關民生健康一定要嚴格把關,因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將在明年實施,販售豬肉產品的業者,不論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都須明確標示原料原產地(國),資訊透明化,要讓消費者安心判斷選購。
經發局長陳凱凌說,食品來源資訊公開透明,可增進消費者知的權益,提醒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如餐廳、攤販業等,可以卡片、菜單註記、標示牌等型式,明顯標示豬肉原產地,讓民眾辨別選購。
市場處表示,十日邀集各夜市管理單位辦理宣導說明會,傳遞標示規定及台灣豬證明標章申請方式,請攤商業者配合落實產地標示,避免屆時未依規定標示面臨罰鍰,並期提升業者自我監督和來源把關,維護民眾食的健康安全。相關規定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食藥署網站也提供標示貼紙,業者可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