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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稽查21家早餐店 1家存逾期原料罰6萬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09年中西式早餐店家稽查抽驗專案」,稽查21家早餐店家環境衛生,其中在1家早午餐業者現場查獲存放5項逾有效日期之食品原料,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裁處6萬元整,並將逾期食品當場銷毀完成。
衛生局說,查核21家早餐業者,包括6家早午餐、5家西式早餐店、5家中式早餐、5家早餐攤車,經初查16家環境衛生即符合規定,惟有5家早餐業者查有冰箱未有溫度紀錄表、未有洗手掛圖、從業人員未體檢、食材與非食材未分區放置、垃圾桶未加蓋等缺失,責請業者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
至於另1家業者現場查獲存放5項逾有效日期之食品原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衛生局處新臺幣6萬元行政罰鍰,並將違規品項沒入銷毀完成。
衛生局表示,將持續執行各類別餐飲業稽查專案並落實餐飲業者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市民或旅客飲食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