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一名徐姓男子去年透過臉書貼文發現「兼職」機會,只要提供帳戶每月就能月領三萬,徐男與網友互加Line並將銀行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寄出,事後察覺帳戶可能遭詐騙集團利用,徐立即申請掛失止付。惟徐帳戶涉及詐騙,後仍遭警方依洗錢、詐欺罪嫌移送。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證據不足判徐無罪。
徐男去年於臉書發現詐騙歹徒留下的釣魚訊息,稱提供兼職工作,月薪三萬起,且先收錢再上工,只要交付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即可。徐與對方互加Line好友,對方佯稱運動彩券公司員工,租賃金融帳戶是因金流龐大,需要其他戶頭分擔。向徐表示提供一個帳戶起薪一萬、月領三萬。
急需用錢的徐男同月間即透過麻豆區某便利超商,將其合作金庫銀行帳戶存摺、提款卡寄給詐騙集團,並依指示在交寄前將提款卡密碼改為對方要求號碼。然而寄出後,「彩券行」卻未將報酬交予徐男,兩三日後徐男察覺有異,立即將該帳戶停用、掛失,後續也未再跟對方聯繫。
台南地院審酌徐事後即時掛失停止該帳戶存摺、提款卡使用,詐騙集團也未能使用其帳戶、提款卡實施詐欺取財犯行,與幫助詐欺取財及洗錢罪的構成要件不符,認徐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