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日前媒體大篇幅報導內政部消防署急流救生訓練班外聘教官葉泰興涉及「救難教父跨國誆騙案」,監察院指出,葉泰興僅有三級救生員資格,卻偽造講師證書,並開課、授證,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責任,十五日通過對消防署的糾正案,並函請國防部確實檢討改進。
今年八月間媒體報導消防署急流救生訓練班外聘教官葉泰興涉及「救難教父跨國誆騙案」。國際救援教練協會受訪表示,葉男僅有三級救生員資格,卻偽造講師證書,盜用IRIA名義開課、授證;而目前台灣所發的各式「IRIA證書」均不具公信力等。
後續的相關報導中,指葉泰興已經在自己臉書公開道歉,間接證實媒體報導洵非虛構。
本案由監委浦忠成負責調查。監委指出,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葉泰興急流救生指導教練資格之責,甚至民國九十八年至一百年間編列預算,協助受訓學員取得國際急流救生專業證照。
且自一0一年至一0九年長達九年期間,任由葉泰興冒用消防署(含所屬單位)機關中、英文名義,另行製發IRIA證書及水壺等紀念品,謀取不法利益,損及政府名譽及施政形象。
至於已經領有IRIA等相關或其他由葉泰興簽署各式證書的學員權益,監委表示,消防署及國防部仍應謀求合法補救對策,並維持應有的急流救生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