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男子陳萬庭被控因不滿劉姓同志情人提議分手,四年前邀約劉男到旅館,在飲品中摻入毒品將他迷昏,再持槍射死他,一審依殺人等罪將他判刑十八年。高院更三審指出,難認陳男有殺害劉男的事證,十六日將他改判無罪。
高院宣判無罪後,當庭諭知陳男以三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八個月。陳男原本羈押中,他昨日出庭聽判,獲知無罪判決後,激動的向前來聽判的父母說「終於無罪了」、「太好了」。
更三審判決認為,現場有三十九包毒奶茶,無從認定陳男「強制」餵毒或排除死者「主動」施用毒品,且多名證人證述死者有喝毒奶茶、抽K菸的惡習,無法排除他自行用毒。
劉男當天死前的微信通話長達三小時,對話背景音持續有陳男的打呼聲,且劉男通話一開始語意清晰、後來逐漸語無倫次,劉男應是於陳男熟睡時自行施用大量混合毒品。
更三審認為,從解剖報告看來,劉男沒有遭綑綁、毆打及被迫用毒的跡證,無法證明陳男殺害劉男。且死者案發前數日曾因感情困擾而自傷,不能排除他開槍自戕。劉男於民國一0三年進入陳男的公司工作,兩人發展成同志情,在新北市新莊租屋同居。劉男後來與女友復合,在女友勸說下,一0五年二月向陳男提分手,並要搬出住處。
陳男被控於同年月二十八日凌晨,邀約劉男投宿中和的汽車旅館,在奶茶中摻入安非他命等多種毒品,讓劉男陷入重度昏迷後,再持預藏的改造手槍朝其太陽穴槍殺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