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位在中西區民權路的市定古蹟東嶽殿,全體員工十八日向市府勞工局遞件申請勞資調解,指廟方長年苛刻休假及未給特休,要求補足薪資差額近四百萬元。勞工局表示,經勞動檢查初步認定廟方涉有三項違規,若調查屬實會依情節裁罰。廟方則否認勞工指控,表示會提出具體事證向市府說明。
東嶽殿歷史悠久、香火鼎盛,昨日李姓員工代表全體八名現職員工及一名離職員工,至勞工局提出勞資調解申請。
他表示,在廟方工作已十八年,直至日前勞工局前來勞動檢查時,大家才發現權益長年被剝銷。民國一百年之前,一個月休假只有兩天,之後也只增加至一個月三天,像今年只有七月時休到八天,其他十一個月都只有三天。另外廟方也沒有依勞基法給特休假,此外,還有一名員工的薪資是低於勞基法最低薪資。
九名現、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要求廟方補給依法可回溯五年的應休未休及特休假薪資,合計近四百萬元。
勞工局表示,十一日至東嶽殿進行勞動檢查,該廟涉有三項違規,包括違反一例一休、未自備工資清冊及員工出勤卡未詳實記錄,資方有十天的陳情期,陳情期屆滿後會依資方陳情理由決定是否裁罰及裁罰金額,一般來說第一次違法是每一項二萬元罰鍰,三項共六萬元。
東嶽殿主委蘇武雄則否認勞方指控,表示委員都是四年一任的無給職,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錢,沒有理由要苛刻員工。他強調,員工的福利廟方該給的都有給,會提出具體事證向勞工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