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許可 蘇震清廖國棟續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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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合議庭函詢立法院許可後,認為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涉犯貪汙重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兩人自二十一日延長羈押二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蘇震清與廖國棟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太流增資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聲押蘇震清、廖國棟等十人獲准。

北檢九月間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蘇震清、廖國棟等人,移審北院。北院依憲法增修條文函詢立法院許可後,裁定羈押禁見三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至,合議庭八日再度函詢立院。立法院院會十八日上午通過許可羈押,北院下午收到公文後,裁定蘇、廖自十二月二十一日延長羈押二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合議庭指出,廖國棟、蘇震清雖然否認犯罪,但以同案被告、證人供述、監聽譯文等證據,二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蘇震清雖然質疑檢察官有關李恆隆、胞姊李秀峰的筆錄有問題,合議庭認為即使剔除這些證據,蘇震清仍然犯嫌重大。

廖國棟部分,合議庭指出,廖與李恆隆多透過辦公室主任丁復華、白手套郭克銘居中聯繫,丁、郭、李的供述是本案關鍵,在交互詰問前,不能排除廖國棟與這些共犯、證人勾串。

裁定書指出,蘇震清、廖國棟財力雄厚、有豐富的人脈,蘇震清雖然指稱疫情嚴重或選民託付等原因不會逃亡,但合議庭仍然認為兩人有逃亡的資力,有逃亡之虞。

裁定指出,蘇震清雖然說過眼睛弱視、心臟有問題等疾病,自陳沒有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另外,蘇震清日前絕食抗議,後來也恢復進食;而廖國棟提到有糖尿病、心律不整等疾病,還曾因血糖劇降昏迷。合議庭認為兩人沒有非保外就醫顯難痊癒的法定具報停押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