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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集團總裁涉收上億回扣 10人遭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涉犯違反保險法等案,認定朱男等人涉嫌透過人頭高價購買零息債券收取回扣等三項犯罪事實,不法所得逾三億元,依違反保險法的特別背信罪嫌等起訴朱男等十人。

台北地院審理國寶人壽前董事長曾慶豐等人涉嫌違反保險法案件時,懷疑國寶人壽於民國九十八年間處理一筆債券時涉及違法,移送北檢偵辦。檢方去年十二月底約談朱國榮等後,諭令朱男一千五百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朱國榮為國寶人壽實際經營者,打算投資海外零息債券,指示投資部洪姓副總經理找來潘姓女子成立境外紙上BPCSA公司,做為國寶與海外零息債券發行金融機構之間的仲介者。再提報四檔海外零息債券給國寶人壽,由時任董事長鮑正鋼等人核定投資案,致國寶人壽受一億多元損害。

檢方表示,國寶人壽於民國一0一年仍持續虧損,金管會要求須增資三億元改善體質,否則依法接管。朱男及時任國寶人壽董事長葉佳瑛擔心被接管,指示潘女以境外紙上公司名義將海外銀行發行債券,重新包裝成金融商品後,銷售給國寶人壽,不法獲利三千萬美元。

其中一千二百萬美元流向葉佳瑛,再以境外紙上公司存款設定質權作為擔保,進而向瑞士銀行申請貸款三億元獲准,轉匯至國寶人壽,得以用三億元現金增資並繳款。

此外,朱國榮明知美商GSI公司無任何信用評等,且未經金管會許可從事證券業務,竟以國寶人壽款項向GSI購買廷四億元金融商品,向GSI獲取高額顯不相當的一點五億元回扣,再透過香港帳戶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