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開車撞警:以為小王尋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明德外役監模範受刑人連三榮今年八月間逃獄,隔日於台十九線遭遇警方攔查,連不顧警方開槍射擊輪胎,衝撞偵防車與員警逃逸。今年十月間連主動投案,遭檢方依脫逃罪、強暴脅迫犯脫逃罪起訴。廿四日開庭連僅認脫逃,質疑警方作法有問題,要求法官調閱警方行車記錄器、密錄器。

連三榮過去因涉犯槍砲罪嫌挨判六年六月,今年三月間移至明德外役監服刑,刑期預計於一一三年五月執行完畢。儘管已服刑六成刑期,連因懷疑五十一歲的洪姓前妻另交男友,今年八月十四日趁到監外自主作業時逃亡,獄方發現後立即報警。

警方案發翌日於新營攔車,然而連卻衝撞偵防車與攔查員警,員警遂開兩槍射破車胎,連仍駕車逃逸,警方事後循線在農地側溝發現連駕駛的車輛,連則利用水圳逃逸。連後躲在山區吃野果、喝山泉水維生,一躲就是七十六天,直至同年十月主動投案,當即被解送台南監獄,並依妨害公務等罪送辦,檢方也依脫逃罪、強暴脅迫犯脫逃將連起訴。

連廿四日出庭表示,「我雖是重大要犯,但警察作法不對」,僅認脫逃一罪。針對檢警指控連稱是「員警嚎哮」。連表示當日被前後包夾攔車,要求他下車,當時並不知是警察,以為是前妻找小王來尋仇。直至員警朝後車輪胎開槍,前妻告知「是警察啦!」,連才丟下前妻棄車逃逸。

連要求調閱偵防車行車記錄器及員警密錄器佐證,檢方也將聲請傳喚當時圍捕的兩名員警出庭作證。連強調自己有做的事一定會承認,但沒做過的事,即便將來被判有罪,他也一定會提起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