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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葉慶元批紙風車拿政府錢挨告獲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律師葉慶元去年指紙風車劇團承接政府標案,「不能說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等,引發紙風車劇團不滿,對其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二十八日偵結,認為罪嫌不足,將葉慶元處分不起訴。
台中市政府去年取消紙風車劇團在台中的「368鄉鎮市區兒童藝術工程」公益演出。同年八月間,劇團執行長李永豐認為不受尊重,表示全台巡迴十三年、服務一百四十八萬孩子,費用全靠自力募款,「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
葉慶元隨後在臉書貼文指出,自民國九十年開始,紙風車共拿一百七十個標案,總金額達三億六千八百萬元,而近五年紙風車拿到的標案金額則暴增達一億七千萬元,質疑「敢說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
該說法引法劇團不滿,去年由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張敏宜到北檢對葉慶元提告誹謗。她說,葉說法對八萬多名捐款者不公平,且所有資料都在網站上可供查證,葉卻錯置不同資訊。
檢方調查指出,紙風車與劇團均曾各自承接政府的標案,至於「368工程」則是公益募款,而葉慶元的發言,僅針對紙風車的標案提出質疑,未點名是針對哪一個特定標案,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