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出版品是否需審查,引發各界討論。文化部長李永得二十八日在立法院表示,文化部正在準備修法,未來中國共產黨與解放軍的出版品進入台灣需要獲得許可,因為那是宣傳品而不是書籍,如果是民間個人或協會的出版品,就不用審查。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等七個委員會聯席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被問到未來是否要審查中國大陸出版的書籍,李永得表示,大陸出版品來台銷售或授權發行,是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授權前行政院新聞局於八二年制訂許可辦法辦理,至今已發布施行近三十年,文化部也檢討過,法律執行上有相當大的困難、也不合時宜,正準備修法。
李永得說,文化部啟動修法,以「精準規範、低度管理」為主軸,目前初步方向是明確規範中國共產黨或是解放軍所屬的出版品,這些出版品才要申請許可,其他民間、個人或團體的出版品一律可以免除申請。文化部後續也將邀集出版公協會、業者,諮詢各界意見儘速研議修法。
被追問這種作法是否有思想審查的疑慮,李永得說,這不是思想審查,因為中國共產黨出版的是宣傳品而不是書,只是用書籍的形式包裝;一個國家面臨不友善國家的文化侵略,如果不築民主防禦工事,「那麼我很懷疑這個國家、這個政府在做什麼」。
李永得也指出,關於媒體報導文化部要求所有來台發行之大陸出版品需經申請,才可向國家圖書館申請書號,文化部已於二十五日發布新聞稿強調「大陸地區圖書發行申請許可及免稅審認,不影響ISBN的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