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 東縣議員林威志80萬交保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資料照片)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經台東地檢署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台東地院審酌其既已繳回犯罪所得五十八萬餘元等因素,認可以其他替代手段代替羈押,諭知以八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檢察官經查,議員林威志自一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一0九年十一月間,分別以林男等五名人頭助理名義,向縣議會申請每月三至五萬元不等公費助理補助費,共計詐領公費助理費五十八萬五千九百四十一元;十二月三十日依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向台東地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