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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肉品抽驗 74家全合格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豬肉原產地標示新法上路,元旦假期市府持續稽查把關,聯合台中市衛生局、經發局、農業局等局處,兵分四路前往大賣場、超市、餐廳、傳統市場等場域,針對業者使用豬肉產地標示販售豬肉情形進行稽查,共稽查七十四家業者計一二九件食品標示,現場抽驗肉品檢驗乙型受體素二十七件,全數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市府動員至各區進行稽查與抽驗,分別有三十二家餐飲業稽查七十二件食品產地標示;四十二家販售業者也稽查五十七件食品產地標示,總計七十四家、一二九件,結果全數合格。此外,從餐飲業抽驗十二件及販售業現場抽驗十五件生鮮豬肉檢驗乙型受體素,全數二十七件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指出,市府人員現場提醒店家標示應透明化,「豬原產地」標示應置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於產品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豬原產地」,守護消費者「知」的權利,讓民眾得以店家提供標示產地來源方便辦識、選購。
衛生局說,台中修訂「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鼓勵民眾舉發不法業者,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發給實收罰鍰七十%之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