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日視察泰山公有市場,呼籲攤商落實豬肉產地標示清楚。 (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因應進口含萊克多巴胺豬肉,新北市長侯友宜二日至泰山公有零售市場視察攤商豬肉產地標示情形,他表示,為守護民眾的健康,新北市一定嚴格把關,不僅是豬肉攤商需要標示肉品產地,相關加工製品及小吃也應一併標示,讓民眾可以清楚辨識豬肉含不含萊克多巴胺。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依食安法最高可處四百萬元罰鍰。
侯友宜指出,新北市共有三八二八間豬肉及加工製品攤商,市府未來都會逐一查核,目前已查核五百攤,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一定會全部查核完畢,讓民眾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日至泰山公有零售市場視察,要求全市三八二八攤豬肉及加工製品攤商落實產地標示,市府將在三個月內查核完畢。 (記者吳瀛洲攝)
侯友宜二日上午視察泰山公有市場,並在豬肉及加工食品攤商前駐足,與攤商交換對肉品標示的意見;他說,泰山公有市場的六十六家攤商已全部標示完畢,也在新北市食材平台自主登錄,非常感謝大家的配合。
泰山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長郭詩德表示,自接獲市府相關政策後,部分攤商即自主製作多來源標示板,針對豬肉不同可食部位分別標示來源,讓消費者在購買時能更清楚掌握資訊,減少消費者疑慮。
針對台灣國產豬肉的市價,侯市長強調,會請消保官確實掌握情形、嚴格查察,如果有人趁機哄抬、製造物價波動,市府絕對不予寬貸。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日視察泰山公有市場,呼籲攤商落實豬肉產地標示清楚。 (記者吳瀛洲攝)
市場處表示,新北市積極輔導各市場攤商應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並保留相關來源憑證,除了公有市場外,也要求列管的集合攤販及夜市共同配合,並將逐步輔導公有市場攤商在新北市食材平台自主登錄,維護市民知的權利及健康安全。
市場處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必須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原產地,並保留相關進貨憑證供查核,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將由衛生局依規定查處,依食安法最高可處四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