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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瑪鋉溪口違法電魚被逮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新北市李姓男子在瑪鋉溪口,違法電魚,只抓到八條鰻苗,就被海巡人員以現行犯加以逮捕,偵訊後依觸犯漁業法,將男子移送究辦。
海巡署北基巡防區指揮部昨天凌晨一時左右,接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通報,巡邏人員在新北市萬里區瑪鋉溪河口,發現李姓男子(五十六歲)違法電魚,立即全程蒐證並上前盤查後,當場逮捕,當場起出電魚工具。
第二岸巡隊巡邏人員於瑪鋉溪河口,發現李男正使用電魚工具,將鰻苗電暈後以網子捕撈到塑膠桶內,不法採捕漁獲共計八尾鰻苗,當場查扣電竿一組、撈網一支、塑膠桶一個及電瓶兩顆。巡邏人員隨即以現行犯逮捕電魚的李姓男子,全案經偵訊時,李男坦承不諱,後續由第二岸巡隊依漁業法第四十八條及第六條,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第二岸巡隊呼籲,非法使用電撈設備捕撈,不僅破壞生態資源及觸犯漁業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於岸際或港區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118」免費報案專線,海巡署獲報後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