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國保保費補助 市府年編二億

市府每年挹注約二億元經費,用於補助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輕度身心障礙及「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等自付的國保保費,希望照顧弱勢。(記者陳銀全攝)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府為減輕弱勢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每年挹注約二億元經費,用於補助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輕度身心障礙及「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等資格者所自付的國保保費,希望照顧弱勢。

社會局指出,除了補助對象外,另中度、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的保費,則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補助,政府補助保費比例從五十五至一百趴,幫助有需要的民眾降低保費金額,且減免後的國民年金保障也不因此打折。

社會局表示,市府一0九年度,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輕度身心障礙及「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等經濟弱勢民眾,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總金額計二億一千五百九十一萬餘元,受益人次共計卅六萬七千九百八十五人次。另外,極、重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保險費;中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七十趴保險費,民眾自付卅趴保險費。

市長黃偉哲提醒民眾,對於經濟弱勢者,國民年金保險制度已提供各項保險費補助及分期延期繳納保險費措施,被保險人若有無力繳納保險費的情形,可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提高政府補助保費比率,以減輕自身保費負擔,並保障領取保險給付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