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局採購弊案 警官收賄改判3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有「總統鞋師傅」之稱的鞋店負責人宋立文,為得標新北市警局的皮鞋、手電筒等採購標案,被控於三個採購案中行賄承辦警官張烱德。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考量張員三次的收賄犯罪金額均於五萬元以下,六日依收賄罪改判三年、褫奪公權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宋立文為「鈞雅皮鞋」第二代,因為曾幫前總統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與馬英九等人製鞋,在業界有「總統鞋師傅」的稱號。張員為前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後勤科警務正,負責警局採購案件。

民國九十八年間,張員辦理「員警皮鞋採購案」,自供應契約廠商名單內選取數家廠商進行二階段評選,由鈞雅公司得標,在鈞雅得標前,宋男即與張員達成行收賄的默契。

同年十一月十七日驗收完畢後,張員為儘速撥款給鈞雅公司,親自將撥付款項公文送交各單位核章,使鈞雅三週左右即取得採購貨款。宋男為感謝張員協助,將現金四萬元裝入信封紙內行賄。張員於一百年間辦理「皮鞋採購案」時,再度獲得宋男四萬元賄款。

張員另於一0一年辦理「巡守人員LED手電筒採購案」時,打電話向宋男兒子暗示有四家公司競標,宋男得知後,請張員幫忙重廂列印空白投標單,經降低投標金額後得標。宋男為此行賄張員二萬元,以表感謝。

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等三罪將張員判刑四年六月,宋男依行賄等七罪共判刑二年、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一百四十八萬多元,宋男兒子依妨害投標等罪判刑一年五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共十一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