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移工宿舍環境太差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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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防範新冠肺炎傳播,勞動部公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修正案,若因交通接送考量,使外國人暫時居住在倉庫或不適合居住的環境,將可以直接開罰、廢聘名額,不再有書面通知限期改善的空間,該規定將於今(八)日上路實施。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指出,辦法修正前的規定是不論違規情節輕重一律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辦法修正後,非屬情節輕微者,將可以由地方主管機關直接開罰六萬元到三十萬元,且依違規人數廢聘名額,後續該名雇主管制兩年不能引進移工。

新冠肺炎疫情未止,先前發生有移工入台完成集中檢疫後,醫管公司將他們安排入住到衛生條件欠佳的大通鋪等待體檢,造成有防疫破口的疑慮,引起國人注意。

勞動部日前急修辦法補漏洞,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要求雇主在移工的住宿管理上,必須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執行,非屬情節輕微者,將可直接開罰和廢聘名額。

勞動部指出,實務上經常是雇主委託仲介業者協助安排移工前往健檢等事項,若有違規情形,開罰對象是雇主或是仲介,將會視個案而定,雇主雖有對移工的生活照顧責任,但是若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仍可不予處罰、免予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