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農田休耕補償辦法 出爐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昨天在第十二次抗旱會議中,強調會對核定灌溉的一期稻作,全力協助供水,也說明停灌區的補償方案,並訂出航空城停灌農田,應否補償分界時限。

桃園市長鄭文燦在昨天的抗旱會議中指出,為確保民生及工業用水,桃園第三灌區的部分新屋區、楊梅區及新竹湖口、新豐地區共約七千一百七十四公頃一期稻作仍持續供灌;規劃方式是採用埤塘、石門水庫、河川水源等三種方式供灌。

至於停灌的二萬五千四百一十三公頃多的一期稻作休耕補償,以實際耕作者優先,如果沒有實際耕作者,則由地主向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申請,桃園市政府也會協助農友進行補償申請作業,保障農民權益。

航空城目前有百分之九十五點五的優先拆遷區地主,已經繳回土地權狀申請配地,但在今年五月或六月,才會正式移轉給桃園市政府,休耕補償分界將以地籍資料登記完成為基準日,在基準日之前仍可向桃園管理處申請第一期作停灌補償。

鄭文燦說,休耕補償方案有:停灌區域不種稻作而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綠肥、景觀綠肥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九萬三千萬元;如果停灌區域不種稻作,而辦理翻耕、種植非「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獎勵作物,每公頃補償八萬二千元;桃園市農業局表示,如果發生爭議案,再專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