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不明財產增1537萬 士院前法官涉貪汙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遭廉政署查出其名下帳戶,六年內有一千五百三十七萬多元的不明現金存入,他雖辯稱是租金、借貸及還款,但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不予採信,認為該筆財產來源可疑,八日依貪汙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將他起訴。

陳梅欽為司法官訓練所三十三期結業,自民國八十四年起在澎湖地院擔任候補法官,八十九年到士院擔任法官直到一0七年。

陳梅欽任職法官時,除不實申報加班費,還涉嫌言語騷擾女性部屬,考績也曾被列丙等,職務法庭認為他不再適合擔任法官,一0八年六月六日免除其法官職務,目前已轉任律師。

陳梅欽從一0一年間起多次被檢舉私下接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賂,一0六年間廉政署立案調查,經清查他與妻子的帳戶,發現其名下帳戶六年內有一百七十八筆來源不明的資金匯入,共計一千五百三十七萬多元。

陳梅欽供稱,這些錢是包括幫別人刷卡買錶,對方匯款給他,因他是LV會員,每年都有家族折扣;還有短期借貸、別人償還給他的現金、母親過世的白包、每月租金、賣酒的錢等。

檢方表示,陳梅欽對於一0四年、一0五年的高達四百零四萬、六百三十萬的資金來源,也辯稱「忘了」,財產來源確實可疑。而陳妻對於資金來源也都聲稱不知情,經傳喚其他證人,也難認與資金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