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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返還戒嚴遭沒收財產 蔣萬安:面對歷史 促轉會:樂見
記者陳建興、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人民在威權統治時期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還辦法,遭外界聯想是為北市長選舉布局。蔣萬安十二日表示,提案與選舉無關,面對歷史,還原真相,台灣才能邁向和解。行政院促轉會回應,樂見該議題得到不同黨派的支持。
有鑑於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而被沒收財產,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威權統治時期,人民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回辦法,以及擴大適用的罪名。
現行條文僅規定,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被沒收財產者,於受無罪判決確定後得請求返還;如不能返還,應以適當金錢補償之。
蔣萬安說,有關公權力侵奪人民財產的返還規定,其他國家之先例不勝枚舉,他參酌德國「返還德意志帝國與相關法人金錢債權法」的經驗,處理不法侵奪財產返還問題。
他認為,威權時期冤錯假案牽涉罪名不限於內亂、外患罪,因此提案將適用的範圍擴張至「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之罪,並考量威權時期司法制度的特性,放寬請求返還範圍,人民除受無罪判決外,領有總統回復名譽證書或經撤銷有罪判決者,也可以請求返還財產或現金補償。
另外,草案也規定,若當事人已死亡,台灣地區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檢具被沒收不動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返還或折算現金償還其價額。而人民若依促轉條例撤銷有罪判決,當事人或其家屬可以申請金錢補償,補償標準等相關事宜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對於提案遭聯想是為二0二二年的台北市長選戰布局,為搶攻淺綠選票,蔣萬安表示,二0一七年立法院通過促轉條例時,他就支持政府應平復司法判決,並將財產返還,其實這個提案只是很單純延續促轉條例的規定,並非是新的提案,也跟任何選舉無關,是因為促轉條例在三讀通過後,但政府面對財產返還的部分至今都沒有做。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以立委身分參與連署的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表示,國民黨願意面對歷史,願意檢討錯誤,蔣萬安在很多法案上都很認真,尊重蔣萬安的提案,提案內容將來在立法院都可以開放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