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呂姓女子與董姓男友遭家人反對交往,兩人竟帶呂女六歲女兒入住飯店,三人穿著紅衣企圖燒炭自殺,所幸女童機警,以想念外婆為由打電話求救,因此獲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十二日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她一年七月、緩刑五年,董男判刑一年八月。
呂女與董男交往後,不滿遭家人反對交往,萌生輕生念頭,但不忍死後無人照顧女兒,計畫帶女兒共同尋短。民國一0七年一月,呂女、董男提早到幼兒園將女兒接走,再入住士林區的飯店。
三人換上紅衣後燒炭,女兒因察覺摻有安眠藥的汽水不好喝,未多喝,沒多久即甦醒,並以想念外婆為由打電話給她。另一方面,呂女胞弟因聯繫不上她,事先報警。警方獲知女童打電話外婆後,即以基地台定位,趕赴飯店將三人送醫,保住三命。
法院審酌,呂女到案後,表示對自己的犯行相當後悔,且幸未造成憾事,依殺人未遂罪將兩人輕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