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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禁獸鋏 蘇揆促農委會修正再提

造成重大傷害的獸鋏及山豬吊獵具。(新北市府動保處提供,資料照片)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十四日排定討論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院會並未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草案應更周延規劃,請農委會針對防止外來種入侵、放生活動,及捕獸鋏如何全面禁止,補充修正法案後再送院會。

農委會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台灣黑熊、石虎等野生動物因誤觸獸鋏而受傷事件頻傳,為徹底杜絕獸鋏不當傷害野生動物,修法全面禁止獸鋏使用。另外,台灣每年放生動物超過二億隻,物種涵蓋蟲魚鳥獸,嚴重影響生態平衡,因此也修法強化管理放生活動,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將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不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未在行政院會中通過。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會後轉述說,蘇貞昌認為草案還有需要更周延的地方,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農委會針對防止外來種入侵、根除,危害野生動物保育的放生活動,以及捕獸鋏如何全面禁止、遏止,補充修正法案再送院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