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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與台泥合作處理廢棄物計畫 獲財政部獎勵金700萬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由花蓮縣政府與台泥公司合作促成的「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計畫,除解決花蓮垃圾處理的難題,也為公私協力運作的項目增添新例,一0九年度獲財政部核定頒發獎勵金七百萬元。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指出,中央政府為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訂有獎勵制度,去年花蓮縣政府與台泥公司以BOO模式合作,透過民間技術及資金,解決花蓮長期以來面臨的垃圾處理問題,因引入民間投資金額達六億元,按現行的獎勵制度,可獲得獎勵金七百萬元,不僅使花蓮縣政府未來在促參業務推動上獲得支援,同時也代表中央對花蓮縣政府在促參業務推展上給予的肯定。

財政處表示,本次獲獎勵的「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計畫,是由花蓮縣環保局所執行的促參案件,屬BOO模式,財政部所核發的七百萬元獎勵金,會按照規定比例分配給環保局規劃運用在促參相關業務上。

財政處強調,由於環保局與台泥公司合作執行的項目,民間投資規模在東部地區罕見,垃圾處理方式也是全台首例,期盼可以帶來示範性的作用,讓各機關在執行公共建設與公共服務的議題上能有新的思考途徑,充分展現政府創新精神,從「為民興利」角度,與民間共同開發潛在資源,締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