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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介入校園? 校長恐遭議處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中學出現有欲參選人入班宣傳情事,教育局調查,發現行為人是畢業校友,以理事身分參加校友會例行會議,雖未散發文宣、確有發表有關選舉的言論,違反規定,決定將校長提至校長考核小組商議處分。
教育局說明,據該校校長表示,行為人是畢業校友,以校友會理事身分參加校友會例行會議,當天適逢假日,校友會特別準備點心送至班級,為約七十名留校自習的學弟妹加油打氣,行為人上台主要發表鼓勵學弟妹奮發向上等言論,校友會理事長及其他理事也有上台輪流發言。
教育局了解,行為人未在校內散發文宣,目前也非選舉委員會發布的選舉期間,學校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然而,行為人確有發表選舉相關言論,已違反《台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申請使用校園場地,不得從事政治或宗教活動」規定。
教育局決定將校長提至校長考核小組商議處分,同時發函各校重申嚴守行政中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