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許姓計程車司機於一0八年八月晚間,載送一名女子前往麻豆轉運站。許以聊天方便為由請女乘客坐到副駕,駕駛途中卻對女子伸出狼爪,女乘客表示「不要摸」,許卻回道「不然妳幫我吹」。女乘客下車立即報警,許遭妨害性自主法辦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判處許一年七月徒刑,宣告緩刑三年。
一0八年八月晚間六時許,許男駕車前往載客,駕駛途中行經善化區台十九甲路段,一時「凍未條」竟抓女乘客手撫摸自己下體,女方將手抽回,許竟伸手襲胸。女方當即向許表示「不要摸」,不料許卻厚臉皮回「不然你幫我吹?」,女方當即嚴詞拒絕,待一下車立即報警。
善化警方循線通知許男到案,許才發現事情大條,向警表示自己一時衝動、失控,做錯了,坦承犯行。警方隨即查扣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勘驗對話內容,與女乘客指控相符,且由於許是利用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案,犯加重強制猥褻,訊後立即將許依妨害性自主法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許不思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決定權,為滿足自己性慾,不顧女方反對強行猥褻,考量許到案坦承犯行,事後積極與女方和解、賠償其損害,並以取得對方原諒,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一年七月。審酌許男前素行良好,強制程度較弱,女受害人也同以予許緩刑,宣告許緩刑三年,於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