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台北市部分河濱公園仍按往例開放燃放爆竹煙火,北市水利處二十日表示,除夕、初一開放三處河濱指定區域, 初二至初五則回歸平常時段規定僅開放一處,未開放的河濱公園仍禁止燃炮,民眾若違規而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二千四百至六千元。
水利處說,二月十一至十二日為大年除夕和初一,開放三處河濱公園指定區域供民眾燃放鞭炮,開放範圍分別是溪州(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一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和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燃放炮時段為全日開放。
十三日至十六日為年初二至初五,則回歸平日時段,僅開放溪洲 (福和)河濱公園,燃炮時段也有限制,限定於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間才可燃放鞭炮,其他地點和時段則不開放。
水利處表示,為了節能減碳,建議民眾應盡量減少施放鞭炮和煙火,若到河濱公園燃炮,也請民眾放炮不要朝向民宅、人員或設施物,尤其入夜後請顧及鄰近民宅安寧避免紛爭,另請隨手帶走垃圾,勿隨地丟棄造成髒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