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綺瑩資訊公司李姓負責人兼任總經理、馬姓協理、李姓董事,涉嫌以變造交易金額、開立不實發票存根等方式,三年間向兩家銀行詐貸二點六億多元。台北地檢署二十一日指揮調查局,依違反銀行法罪嫌展開搜索,約談李、馬等人,全案漏夜訊問中。
綺瑩資訊公司現已改名為鼎宸系統公司,專營電腦系統整合資訊服務業務。
檢調查出,民國一0二年五月至一0五年五月間,綺瑩資訊的實際負責人李語宸等人,與廠商簽立影印供應契約,涉兼將廠商開具的發票變造金額,或以根本不存在的假交易發票,虛偽製作應收帳款資料,再向兩家銀行融資詐貸。
檢調指出,李等人為使「應收帳款」看似合理,當應收帳款快到期前,就會匯入一筆資金到綺瑩公司的備償專戶,製造廠商有付款的假象,維持銀行「信用」,並於三年間詐貸二點六億元。檢調發現,李等人之後已陸續償還貸款,目前已全數清償,但李等人利用不實的應收帳款詐貸,已涉犯銀行法詐貸罪,指揮台北市調處人員兵分五路搜索,並將李等人約談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