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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檢趴趴走挨罰70萬 男已出境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大陸江蘇來台居留的潘姓男子,在仁德居家檢疫期間被鄰居目擊趴趴走,外出散步甚至到超商購物,總計七次被罰七十萬元。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時,發現潘男已出境回大陸,現已發布境管,潘男可再入境,但未繳清罰鍰,就不得出境。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去年起迄今,台南市衛生局累計移送強制執行共廿五件,裁罰總額四百五十萬多元。目前廿五件當中,有三件已繳清,共五十萬元;另六件則已分期付款;十六件被列為強制執行對象,其中又以大陸籍潘姓男子被罰七十萬元最多。
台南分署指出,自本週起將針對防疫裁罰案件強力執行,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甚至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
潘男去年三月廿一日從大陸來台灣,持台灣居留證,依規定自廿二日開始居家檢疫直到四月四日解除,但居家檢疫十四天期間,他利用關懷人員巡查之後的空檔,將手機丟在家中,連續七天七度到居家檢疫的地點附近趴趴走,一直到民政人員上門制止,才停止亂走亂逛,嚴重違反規定。
由於潘男的行為引發鄰居的恐慌,多人拍照向主管單位檢舉,更有民眾直接在家門前架設監視器監控潘,但經查潘已於四月七日離境前往大陸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