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職場性騷擾層出不窮,老闆更應善盡處理之責,但北市勞動局統計,七年來共收到一百八十九件老闆遲遲不處理的案件數,其中五十二件被開罰,金額達五百五十五萬元。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雇主應立即並積極糾正或協助,否則一旦被員工申訴,恐會被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十萬至五十萬元罰鍰。
針對同事間發生職場性騷擾而雇主卻未處理事件,勞動局收到的案件數為,二0一四年二十六件、二0一五年二十三件、二0一六年二十九件、二0一七年二十七件、二0一八年二十九件、二0一九年二十二件、二0二0年四十二件,七年共計一百九十八件。
勞動局統計,有開罰的案件數為,二0一四年八件、二0一五年十二件、二0一六年四件,二0一七年五件,二0一八年五件,二0一九年五件,二0二0年十三件,七年共五十七件開罰五百五十五萬元。
勞動局分析,僅二0二0年的件數,就比二0一六至二0一九年高,原因應是現在性別意識愈來愈抬頭,加上公司都較具規模,而近二年被處分且較知名企業為「柯達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處分)。
陳信瑜說,勞動局近期接到民眾陳情指稱,受害人以口頭向主管反映後,卻遲遲不理,主管竟還說「因為妳沒提正式申訴書」。
陳信瑜指出,員工若以口頭或line方式向雇主申訴,雇主可請員工補正書面申訴書,而不是被動等待被害人提出正式申訴才處理,或是直接置之不理。
陳信瑜表示,在發生辦公室性騷擾事件後,雇主應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小組進行調查,全程以保密方式訪談相關人並做成紀錄;調查委員應由勞資雙方組成,調查結果應做成附帶決議,如有異議也可提出申復;如調查屬實,應懲處性騷擾行為人。
至於糾正及補救措施也要啟動,陳信瑜說,為保護雙方當事人,應避免碰面,例如將座位區隔調整;另也須針對全體員工,加強防治性騷擾教育訓練,讓員工都清楚知道申訴及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