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針對一名女大學生騎機車口罩掉落遭裁罰處分一事,高雄市環保局表示,該案是清潔隊查報員在執行環境衛生查報勤務時所拍攝到的畫面,裁處金額三千六百元,主要是依據去年環保署通函地方環保機關,因新冠疫情原因,避免造成防疫破口,於疫情期間,使用後的口罩任意丟棄者,第一次即加重裁處三千六百元的規定。
由於女大生提出口罩是新的,且是騎車過程自外套口袋掉落,她並不知情,不是任意丟棄乙節;環保局表示,女大生可針對裁處疑義提出訴願,收到訴願書後,環保局會再加以審酌釐清,並以慢動作重新檢視錄影帶內容,倘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會依行政罰法及訴願法相關規定予以撤銷處分。
環保局呼籲,防疫期間民眾尚需使用口罩要妥善收好;而使用後要丟棄的口罩是一般垃圾,應丟入垃圾桶並妥善收集後,交給垃圾車處理,亂丟口罩將會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