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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頭帳戶 2男涉幫助恐嚇判3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黃男因缺錢花用,透過周姓友人,將名下郵局帳戶、提款卡以六千元賣給不明買主。不料黃男帳戶卻遭擄鴿集團成員利用,一名莊姓受害人因遭集團恐嚇,匯出五萬元旋即遭歹徒提領一空。全案經檢警追查,依幫助恐嚇取財罪嫌起所黃、周二人,台南地院審理後各判處兩人三月徒刑。

一0九年間黃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請友人周男透過網路尋找人頭帳戶買家,與一名真實身分不詳、綽號阿翰的買主接觸,以六千元代價售出,所得全數交由黃花用。

同年六月間,黃男的帳戶遭擄鴿集團成員利用,歹徒向莊姓受害人恐嚇取財,恫稱要莊匯款五萬元至指定帳戶,否則將殺害其飼養的賽鴿,莊心生畏懼同日即透過網路ATM將款項如數匯款至黃的郵局帳戶,旋即被歹徒提領一空。南市檢警接獲報案循線追查,將黃、周兩人追查到案。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認黃、周明知恐嚇取財行為猖獗,仍提供金融帳戶給不法份子使用,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各判處三月徒刑,易科罰金九萬元,並追徵黃男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