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臉書社團「宜蘭知識+」出現一張截圖,顯示案九0八於一月二十一日在宜蘭縣大同鄉、三星鄉、員山鄉、宜蘭市等地的足跡,隨後截圖也被傳到Line通訊群組,引起熱議。宜蘭縣衛生局表示,經該局了解後,訊息影射「確診案例足跡曾到過宜蘭」並非事實,確認與事實不符。
衛生局表示,案九0八是案八八九的接觸者,該案例係於一月二十三日陪伴其母親就醫時方與案八八九產生接觸史,晚於網路消息所述的一月二十日;且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之說明,該局於一月二十六日已將案九0八列為接觸者,同時即刻要求其居家隔離。
另因案九0八雖於一月三十日被確診,但至今並無症狀,而中央將無症狀者之確診日當成發病日,回推三天為可傳染期;而案九0八早在一月二十六日即已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至確診當日已居家隔離至少三天以上,而一月二十一日並非在其可傳染期間,因此亦無在宜蘭足跡之問題。
由於該個案之疫情調查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負責,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亦將與該局保持聯繫。而網路目前所傳播之訊息,確與事實不符。
衛生局長呼籲勿再傳送該訊息,避免造成恐慌。有關個案及疫情等相關資訊,均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如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