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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韓國瑜曾進少觀所挨告 劉一德獲不起訴處分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不滿台聯黨主席劉一德指控他進過少年觀護所,一0八年十二月間控告劉一德涉嫌加重誹謗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北檢偵辦後,認為劉一德有合理查證,予不起訴處分。
劉一德於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總統大選期間,在台聯辦公室內以FB直播方式,對外表示韓國瑜年少時因北聯幫的一個案子,曾經進入台南少年觀護所。韓國瑜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劉一德到案時表示,台聯曾接獲選民指認,表示韓國瑜曾在少年觀護所被關過,他聽到不敢馬上講出去,後來經多次查證,認為這件事仍有許多疑點尚未澄清,且韓國瑜有一段時間跟一般人不一樣,韓國瑜應該交代一下。
檢察官傳喚這名選民作證,並根據韓國瑜口述、黃光芹採訪撰述的「跟著月亮走」一書內容,認為劉一德推定韓國瑜可能因違法行為而遭收容於觀護所,並非全然無據。
另外,少觀所依法必須在案件終結後銷毀少年資料,即使有留存,依法也不得對外提供。劉一德顯然無法向少觀所求證。
北檢認為,韓國瑜當時身為高雄市長。也是第十五任總統候選人,無論宣布參選前後的行為,均會受到全民嚴格檢視,劉一德經合理查證,確認傳播屬實,檢察官認為劉一德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