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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紀錄 未達良好檢察官 21人考丙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蔡清祥四日表示,為鼓勵肯定職務評定達良好的檢察官,年前獲獎金,經由檢審會改變審議方式及他簽核後,良好者二日已獲獎金,二十一人未達良好破紀錄,另少數人退回須重審。
未達良好的二十一人,包含去年間因言行違失被曝光的橋頭地檢署靳隆坤開庭看報、新北地檢署吳宗光溜班按摩、新北地檢署顏汝羽不正訊問、台北地檢署劉承武咆哮住戶。
法務部官員指出,檢察官職務評定分為「良好」、「未達良好」兩種,類似公務員考績的「甲等」、「丙等」;「良好」可獲一至二個月俸的獎金,「未達良好」沒有獎金。
依據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受評人有懲戒、判刑確定、曠職二天以上、請假超過半年等事由,「應」評定為未達良好;至於案件遲延、怠於職務、言行不檢、品德操守與敬業精神不佳等,則「得」評定為未達良好。
法務部官員表示,往年由各檢察署就所屬檢察官職務評定「良好」或「未達良好」後,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再由部長核定確定,但往年經驗顯示,檢審會若就其中一、二個要退回,即影響全部檢察署,去年延宕到四、五月才確定。
有鑑於此,蔡清祥指示超前部署,將檢審會的審議方式,改成以一個一個檢察署為審議單位,這樣一來,若有某個地檢某人要被退回,只有這個地檢會受影響,其他沒爭議的檢察署就可以先審議並通過。
法務部官員指出,獲檢審會審議評列良好的一千多名檢察官中,有個位數的人被蔡清祥退回,他們大都有法定「得」未達良好的事由,後續將由檢審會重新開會討論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