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158違職安法事業單位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勞動局六日公布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事業單位或事業主,達一百五十八家、共裁罰八百零五萬元,處分日期為去年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事業單位應依法保障勞工,切勿輕忽職業安全衛生作為。

勞動局分析,去年十一月裁處違法的案件中,最大宗為「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共計四十一案,件數佔比百分之二十六,裁罰一百四十一萬元,金額佔比百分之十八;其次是「有墜落危險的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共計二十四案,件數佔比百分之十五,裁罰一百七十三萬元,金額佔比百分之二十一;第三名是「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共計二十三案,件數佔比百分之十五,裁罰一百零五萬元,金額占比百分之十三。

陳信瑜表示,事業單位必須多加注意勞工的自身安全,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勞工們也應互相把關,提醒相關防護作為,以期將傷亡降至最低;企業也應以永續發展經營觀點來重新思考社會責任,共同為企業永續與勞動者權益保障間創造多贏,一人把關一處安,眾人把關穩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