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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口罩取得不易之際向人詐財 男子判一年十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去年二月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王姓男子見口罩一時取得不易,又因缺錢花用,知悉有民眾在臉書社團貼文詢問「哪裡還買得到口罩」,認有機可趁,乃在貼文底下留言,使不特定之人誤認其有提供口罩之門路,一名劉姓民眾信以為真,陸續大量下訂,總共匯款九萬七千多元,卻遲未收到口罩,方知受騙。彰化地院八日審結,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一年十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男知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去年一月三十日公告自同年二月一日起,徵用國內口罩工廠生產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一時取得不易,因缺錢花用,見有民眾在臉書社團貼文詢問「哪裡還買得到口罩」,認有機可趁,乃在該貼文底下留言回覆「已私訊妳了」,營造使不特定多數人誤認其有提供口罩的門路之外觀。
嗣一名劉姓民眾瀏覽後信以為真,聯絡王,王向其詐稱每盒口罩數量、定價等情,致劉不疑有他,陷於錯誤,陸續大量下訂,並依王指示匯款,總共匯了九萬七千多元。嗣因劉遲未收到口罩,發現受騙報警處理。
法院審酌被告年紀不滿三十歲,就有竊盜、詐欺、侵占等紀錄,顯見其具有相當程度之智巧,卻未用於正途營生,惡性不輕,被告犯案時,正值疫情延燒全球之際,社會大眾為之恐慌搶購口罩,其利用脆弱人心,藉機使詐,更具高度可責性,量刑不應從輕,其雖坦承犯行,但迄今分文未賠等情,量處一年十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