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已於上週六投票完畢。中選會委員會議九日正式審查投票結果,指出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罷免票數多於同意罷免票數,因此罷免案投票的結果為「否決」,依法罷免案未過關,在她剩餘的兩年任期內均不得再提出罷免。
中選會昨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九選舉區議員黃捷的罷免投票,結果為否決,中選會也於同日公告罷免的投票結果。
中選會指出,黃捷罷免案的投票人總數為二十九萬一千五百六十六人,投票人數為十二萬一千一百一十人,投票率為百分之四十一點五四,有效票為十二萬零六百五十二票。
其中不同意罷免票數為六萬五千三百九十一票,同意罷免票數五萬五千二百六十一票,無效票為四百五十八票,罷免投票結果,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罷免案的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被罷免人的任期內,不得針對同一人提議罷免,也就是說在她市議員任期內不得再提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