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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小紅境管 監院要求政院檢討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滯留中國大陸的「小明」、「小紅」,曾進行入境管制措施,監委調查認為,相關單位未將入境限縮及後續開放的決策理由完整論述,致外界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無從判斷「差別對待」的合理性,九日促請行政院通盤檢討。
對於監委的意見,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指出,疫情嚴重且變化快速,當初是基於保護國人安全,但隨著疫情變化,已隨時檢討調整,盡量能做到圓滿。
國人與中國大陸籍配偶的親生子女、中國大陸籍配偶前段婚姻的子女,均俗稱「小明」,中國大陸籍新婚配偶,則俗稱「小紅」。
監委葉大華、蕭自佑昨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去年六月至八月間,有民眾就政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針對小明、小紅限制及延緩其入境回台致其滯留於中國大陸事宜,共計四十四人次相繼向監院陳情。
兩位監委表示,疫情爆發至今已逾一年,目前可掌握的小明約四千六百八十一人,影響最鉅的群體約二千五百三十九人,為十八歲以下長期在台生活、就學,前往中國大陸探親後受疫情影響,因尚未取得我國籍而無法入境的中國大陸籍配偶子女。
兩位監委指出,以疫情嚴峻不明等為由暫緩中國人士入境,雖有其正當性,但疫情指揮中心自去年二月六日至六月十七日,針對相關入境管制議題雖召開九場會議持續討論,但受影響群體及社會大眾未能清楚了解其決策依據及境管標準,不見相關人權指引參考。
兩位監委說,相關資料未將小明、小紅入境限縮及其後續開放的決策理由完整論述,造成外界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無從判斷該「差別對待」的合理性,導致各國差別境管措施引發外界質疑。
監委認為,行政院應就聯合國指引及國際公約規範包括避免歧視、最小侵害原則,資訊應公開、透明原則,且相關決策過程卻未曾諮詢人權專家,行政院應督導所屬積極檢討,落實防疫政策的人權考量。
監委也說,入境管制政策造成部分小明、小紅無法如期返台,影響其於我國居留期間法定一百八十三日的計算、其相關身分證明的取得時程,及受教權、家庭團聚等權益,行政院也應研議彈性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