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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不放行 重機族聲請釋憲上國道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灣自民國九十六年修法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重機可行駛國道後,但交通部遲未公告除國道三甲外的可供重機行駛的國道路段、時段,引發重機族群不滿。重機社團籌備多年,終於在去年十一月向司法院聲請釋憲,爭取合法行駛國道的權益。
台灣在九十一年重新開放大型重機進口、領照後,大型重機在台灣的數量便逐年上升。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去年全台二百五十一CC以上的黃、紅牌大型重機數量已達十七點六萬輛,較一0五年增加六點九萬輛,也讓政府稅收增加新台幣二億元。
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榮譽理事長洪宗寶表示,人民有行的自由,早在一0五年開始發起國道希望之火的活動,全台串聯,並於一0六年上凱道爭取權益,同時號召車友上國道讓警方開單,並逐步蒐集罰單,號召車友打行政訴訟,雖然最後敗訴,但也成為今天聲請釋憲的養分。
根據重機團體遞交的釋憲文指出,由於政府機關對於重型機車的偏見,使得大重型機車駕駛人基於憲法廿二條所保障的駕車自由,至今仍因不合理、不合時宜的法令,及遲未研擬相關配套措施的立法怠惰,持續受到嚴重的妨礙及限制。
大型重機在被課徵與小客車相同的牌照稅下,卻無法與汽車擁有相當的路權,甚至以行政裁罰為相繩,使得大型重機駕駛人持續遭致法規面與制度面打壓,現行相關規範對於大型重機的限制,顯然使大型重機駕駛人受到不合理的差別待遇,難謂無違背憲法的平等原則與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指出,興建高速公路的國家,包含德英法美加日新紐澳等國,大型重機都可行駛國道,可見開放重機路權,正確認識重機的安全、便捷性,已成為先進各國的普世價值。然而台灣可以領先世界多數國家開永同婚,但面對重機合法使用國道,卻明顯落後先進國家。
洪宗寶表示,目前重機社群的目標是爭取開放國道十號,除向交通部持續溝通外,也會與高雄市政府、市議會溝通,也不排除再度號召車友上街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