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利邦投資顧問等四家公司涉嫌以投資玉石、私募資金等名義,四年間涉嫌吸金一百七十三億多元,逾萬投資人受害。台北地檢署去年將主嫌林健文及集團多名幹部依違反銀行起訴後,十八日再將實際負責人陳春伯等五人起訴。
檢調查出,林健文從民國一0三年六月至一0七年九月間,與王國興等人合夥,成立利邦投資顧問公司及柏瀚資產等四家公司,林男等人對外以私募基金招攬投資礦石,保證獲利等方式,宣稱半年息百分之十、一年息百分之二十四,最小投資單位為十萬元。
林健文透過徐男等大批業務員,對外招攬投資,與投資人簽定「資本市場(私募基金合議投資)合約書」,保證還本,期滿返回本金,吸引上萬人投資,吸金超過一百七十三億多元。
檢方先前已依法起訴林健文及助理熊芸巧等人,目前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利邦投資實際負責人陳春伯近日自行到案,原本被通緝的副總高荐評也主動到案。據了解,陳、高未否認客觀事實,但辯稱不是非法吸金,純粹就是私募資金,且投資人都拿回投資款、沒有損失,因此沒人提告。檢方認定,陳、高等人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投資,已涉嫌違反銀行法,即使沒有投資人提告,仍依法起訴陳、高及謝、陳、楊等集團幹部共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