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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性侵女同志辯同居 GPS打臉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監委之子、長榮大學蔡姓副教授被控利用網站徵友,約出女同志加以性侵得逞,事後否認性侵,並辯稱他與被害人交往兩個月,兩人關係親密還在台南各地約會。檢方依被害人愛騎單車且用GPS記錄蹤跡的習慣,調閱女方GPS軌跡比對,發現蔡男所供不實,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現由台南地院審理中。

台南地院證實蔡姓被告案件於去年十月下旬移來地院審理,已經開過兩次庭,下次於三月十九日再開準備程序(性侵案件無法旁聽)。

女方指控,二0一七年五月間,她在PTT網站看到蔡姓大學副教授PO徵友,她連繫後認識蔡,雙方當了兩個月的網友,才在同年七月底首次碰面聊投資,沒想到兩人第二次相約見面時,聊到凌晨,蔡藉故跟她回家繼續聊,且明知她是女同志,還趁她睡覺時潛入房間,對她性侵得逞。

蔡男否認犯行,並指稱是為找女友而上網PO文,交往兩個月期間,兩人甚至天天膩在女方住處,幾乎是同居狀態,直到女方前伴侶在同年八月闖入住處,才知她是女同志,最後不歡而散。蔡男還強調,雙方交往期間,約會足跡遍布台南市各大餐廳、百貨公司及電影院,期間更發生十多次性關係。

檢察官獲悉被害人愛騎單車,且均保留的GPS行動軌跡,經調閱其手機定位記錄,與蔡男所稱內容作比對,僅兩地相符,其他與蔡男所言之約會地點均不符,加上被害人除了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外,也找來受害後向朋友、前同伴侶哭訴遭大學教授性侵的人證,以及她質問蔡所留對話簡訊佐證,檢方不採信蔡男所辯,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