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檢警偵辦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停車場殺人案,指向財務糾紛引起,並陸續拘提六嫌到案,其中蘇、余、王三男涉殺人重罪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十九日下午裁准。
檢察官除了對蘇等三嫌聲押外,另有一名劉姓男子仍有事證尚待查明,檢方訊問後當庭釋回;兩名郭姓男子,一人因另案遭通緝,訊後發監執行,另一人涉犯刑法湮滅罪證罪嫌重大,但無聲請羈押必要,兩萬元交保。
二月十六日晚間,卅一歲的王姓男子在安平區育平路附近停車場與人談判,雙方一言不和遭人持刀刺傷,王負傷欲逃離現場,剛好見兩名觀光客騎機車經過,跳上機車三貼往永華路方向逃跑,至某餐廳旁停車場,兩觀光客趁隙逃逸,王仍被仇家開車追撞,身受多處刀傷送醫不治。王妻說,丈夫生前從事汽車流當業,經營權利車為業,最近曾和股東發生金錢糾紛,希望檢警查明真相。
台南地院昨天開羈押庭審理,認為蘇男雖未下車親手刺死被害人,然蘇與其他殺人嫌犯為共犯關係,自仍應負殺人刑責,且有湮滅證據、串證及逃亡之虞,應予羈押禁見;余男及王男二人於被害人自第一現場逃脫後,確實曾開車由後追逐,有共謀殺人之犯意,二人事後均將手機內與相關共犯或證人間之聯絡紀錄予以刪除,對於案發動機均供稱不知,足認均確有畏罪卸責及滅證之行為,應予羈押禁見,以利未來偵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