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受害者 頂新判賠乖乖978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七年前國內爆發油品食安事件,知名食品公司乖乖的產品也因用到問題豬油,被迫全面下架銷毀、退貨,損失慘重。乖乖事後向頂新製油公司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二十四日判決頂新應賠償九百七十八萬多元。

頂新製油公司昨日表示,已提出多項新證據證明油品來自健康無病豬隻,為可供人食用的食用油,會持續爭取清白,本案則將於收到判決後與律師研議上訴。

乖乖主張,公司與頂新製油簽訂油品買賣契約,頂新應提供符合食安法規定的油品,卻向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精緻豬油,導公司受害,衛福部食藥署於民國一0三年十月十三日公告要求乖乖五香口味、孔雀香酥脆香魚口味產品應下架回收、銷毀。

乖乖表示,頂新的製造油品違反食安法,致公司產品回收銷毀,商品報廢、運費、通路商代為退貨處理廢、罰款、重新上架費等,共損失二千二百四十三萬餘元,另請求營業等損失三千六百多萬元,兩項共求償五千八百多萬元。

法院指出,時任董事長魏應充、總經理陳茂嘉已被判刑定讞,並繳交三百五十九萬罰金確定,足認頂新提供的油品違反食安法,確有瑕疵。

法官依相關產品產量的明細表計算,依比例計算損失後共約九百四十八萬餘元,另營業損失部分,判賠三十萬餘元,頂新共應賠償九百七十八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