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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收視率分潤授權費 綠委促NCC落實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多名綠委表示,立法院聯席會議去年五月通過決議,要求NCC督導業者依據收視率分潤頻道授權費,並進一步六個月內訂定授權費分配辦法,但NCC遲不見落實,呼籲NCC應正視國會決議,積極執行。
民進黨立委志偉、陳歐珀、許智傑二十六日在立法院召開「數位匯流新時代,NCC別再牛步;莫讓萬年頻道表,扼殺產業競爭力」記者會。
邱志偉表示,去年七月馬祖東引鄉有線電視數位轉型完成後,台灣有線電視系統達成百分之百數位化,正式從類比時代全面跨入數位時代,但NCC部分法規政策仍停留在類比時代未與時俱進,基本頻道區塊也缺乏市場競爭機制。
邱志偉等人也說,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於去年五月通過兩項決議,第一、要求NCC督導系統商與頻道商,依據收視率分潤頻道授權費,並建請NCC在六個月內訂定授權費分配辦法。第二、在六個月內將所有頻道依照頻道屬性大區塊化重新排列。
NCC同意這兩項決議,但經過九個多月,NCC僅召開研討會、蒐集彙整業者書面意見,立法院所做正式決議遲遲不見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