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廖姓男子懷疑同居三十多年女友劈腿,兩人在住處發生爭吵,竟持拔釘器猛K她的頭,從屋內追打到屋外,女友滿臉是血倒地,經路人聽聞求救聲前來察看,始罷手離去。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五年十個月。
二0二0年九月廿九日晚上七點,廖男懷疑林姓女友他人有染而心生不滿,質問正在四樓客廳看電視的女友下午是不是去找「客兄」;林女回稱人在公司,但廖不信,兩人起爭執。廖轉身至儲物室內拿一支鐵製拔釘器敢擊林女頭部,林女以手阻擋並取出辣椒水對廖噴灑而乘隙逃出屋外呼救,廖男則追出見林女跌到在地,持拔釘器繼續毆打她的頭部,直到有路聞聲前來察看,廖男才停止攻擊並逃離現場。
林女被打的滿身傷,經送醫救治,始倖免於難,林女有顱內出血、顱骨骨折、右上肢橈骨及左上肢尺骨骨折等傷害。事後,警方循線找到廖男,將他依殺人未遂送辦。
廖男坦承持拔釘器毆打林女,但辯稱無殺害她的意思,是林女用辣椒水噴他眼睛,為自衛才拿木棍打她。法官不採信廖男所辯,認為廖打傷女友倒地後,未做任何救護,自行返回住處騎車離去,並換搭火車、計程車、客運至山上,放任她昏迷倒臥於地上受傷流血,足見廖根本不在意林女死活,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