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搭乘捷運時對車廂內一名美籍女子伸出鹹豬手襲胸後,竟還跟蹤該名女子下車。女子隨後轉往派出所報案,陳男被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起訴,台北地院經審理後,判處陳男四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姓男子於去年三月間搭乘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當列車行駛到大安森林公園站時,一名美國籍女子進入車廂內,陳男見女子具姿色,遂刻意更換座位到女子旁邊座下,等列車行駛到中正紀念堂站,陳男趁起身下車時刻意從受害女子面前經過,隨即用左手碰觸女子胸部。
陳男下車後,見美籍女子沒有呼救,竟食髓知味又回頭進入同一列車,且遠遠跟蹤女子到雙連站下車,被害人發現陳男鬼祟尾隨不放,即前往附近派出所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傳喚陳男到案偵訊後依送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陳男。
陳男在法院審期間辯稱,他是因看到女子是外國人,想跟她認識並練習英文,所以才一直跟著對方。對於女子指控趁機襲胸則是加以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