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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噪音首日 開罰8件違規改裝車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市警六分局所轄南區緊鄰南市主要聯外道路,鑑於近來夜間常有改裝噪音車輛行駛,恐有噪音擾鄰,影響道路安全之虞,警方自三月起將不定期在永成路、新都路、大同路、台十七線、中華南路及健康路段,執行取締危險駕車勤務,並針對超速行駛、改裝車噪音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
執法首日,警方就舉發改裝車違規八件,改裝燈光六件、頭燈變更一件,另舉報排氣管噪音一輛。警方指出,駕駛人或車主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減弱車輛安全結構,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警方也將持續查緝,以維護轄區交通安全,並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
不當改裝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十八條,依法可處兩千四百元至九千六百元罰鍰,並責令檢驗。針對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可處車主或駕駛人罰鍰外,也違反道交條例十六條。如涉酒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也將依同法四十三條,處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最重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六分局長陳錦文強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除危及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也影響環境安寧,警方將持續針對主要、易肇事路段、時段規劃勤務強力執法,維護民眾權益,還給市民舒適寧靜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