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台澳簽農業合作條款 續產銷荔枝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三日與澳洲農業、水利及環境部副部長David Hazlehurst視訊會議,並簽署「台澳農業合作執行條款」,除鳳梨將銷澳,並持續台澳合作產銷荔枝。
去冠芽鳳梨在去年三月已獲澳洲政府同意輸入,農委會幕僚表示,今年五月台灣鳳梨首航輸銷澳洲的果品將包含海運六公噸及小量空運。農委會國際處處長林家榮表示,五月要出貨的三家供果園,即是去年三月小量試運澳洲的業者,經查為綠地、銀獅及萬巒果樹產銷班二十二班。
林家榮說,台澳雙方於二00一年簽署「台澳農業與農企業合作備忘錄」,迄今已經召開十六屆農業合作會議,獲致多項突破。
他並說,此次再簽署「台澳農業合作執行條款」,可讓雙邊的合作推展更具體化,除了五月將出貨台灣鳳梨到澳洲,澳洲也告知農委會在當地種下的荔枝「都長得好好的」,南北半球兩國合作計畫持續進行。
二0一六年農委會與澳洲農業部及昆士蘭州農漁業廳合作,簽署合作備忘錄後,共有六個新品種的台灣荔枝苗在當地進行一年期檢疫,二0一九年完成檢疫,其中四種當年已由澳洲農民試種,寄望試種成功能銷售台澳之外的國際市場。
林家榮說,果樹通常要四、五年時間栽種後收成,未來可望跟北半球台灣本地生產的荔枝季節互補,拓銷海外。